采取普遍调整和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与往年不同的是今年普遍部分分成三块,与个人缴费情况挂钩,从今年1月1日起执行,4月份发放到位。 记者昨天从市人社局获悉,根据省人社厅、财政厅统一部署,经市政府批准,我市从今年1月1日起对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进行调整,并将于4月份发放到位。根据调整方案,此次上调养老金采取普遍调整和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而与去年不同的是,今年普遍调整部分不再是每人每月按本人本次调整前的月基本养老金的10%增加基本养老金,而是分成三块调整,与本人缴费情况挂钩。 此次涉及调整范围的对象,是参加我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在2013年12月31日前办理了退休、退职或领取定期生活费手续的人员。 普遍部分包括三块内容:定额+年限+4%,与本人缴费情况挂钩,多缴多得 与往年不同,今年基本养老金上调普遍调整部分不再是每人每月按本人本次调整前的月基本养老金的10%增加基本养老金。而是分成三块调整。 据了解,这三块内容包括:一是按照定额每人每月增加40元;二是按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尾数不足1年的,按1年计算),每满1年每月增加3元;月增加额不足45元的,按45元增加;三是按本人本次调整前的月基本养老金(生活费)乘以4%计算增加额。 按照这一方案,缴费年限长的将可以多增加一些。比如,如果缴费年限达到40年,第二项增加的养老金可以达到120元,比缴费年限20年的就多60元。而普调的第三项按本人基本养老金的4%计算。对于那些缴费基数高且缴费年限长的人员,他们的养老金水平相对较高,此项增加的养老金也就会高。如果本人基本养老金为2500元,此项增加的养老金可以达到100元,比基本养老金2000元的人多加20元。 体现公平,合理控制不同水平人员增发额的差距 据介绍,国家决定今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上调10%,是指总体水平上调10%,不是指每一个人的养老金都上调10%。 按照今年的调整办法,养老金水平较低人员增幅将确保达到10%以上,养老金水平较高人员增幅可能达不到10%,但其增加的绝对额总体上仍然较高。 对此,我市细化方案规定,调整前月基本养老金3000元以下的,为本人本次调整前月基本养老金的10%;调整前月基本养老金3000元以上的,3000元以上至4000元以下部分按6%、4000元以上至5000元以下部分按4%、5000元以上部分按2%计算数额。 而通过这样的完善方案,不同水平人员增发额的差距就不至于拉得过大,可以更好控制不同人增发额差距。 关注弱势,对养老金水平偏低及高龄人员适当倾斜 市委、市政府对养老金水平较低的企业退休人员十分关注,近年来在制定养老金调整政策时,都在普调的基础上对养老金水平较低人员给予适当倾斜。 今年,按照上级统一要求,我市继续对养老金水平较低人员给予适当倾斜。在普调后,基本养老金增加水平低于220元的,我市进行托底调整,按照本人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月再增加1元,不足15年的,按15年计算,但增加后的总额不得高于220元。 此外,对于2013年年底前年满70、75及80周岁以上的企业高龄退休、退职及领取定期生活费的人员,除了参加普遍调整,还要再适当给予倾斜,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发40元、60元和80元;退职及领取定期生活费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发30元、50元和70元。
所属地区:崇川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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